公司党建制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6-04 14:44 次浏览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1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院(系)党总支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4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安排意见...13

公司党组织机构设置...15

公司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19

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21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24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26

化学与化工院公司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制度...29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32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关于“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的实施细则...34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信息公开制度...36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38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三会一课”学习制度...41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民主生活会制度...44

公司党总支委员会工作职责...45

公司领导班子岗位职责表...47

公司党总支组织员工作职责...53

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54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试行)...55

公司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57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关于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暂行规定...59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教师党支部工作职责...61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关于员工党支部建设的暂行规定...62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员工党支部工作职责...64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发展党员预审工作制度...65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关于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的规定...67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关于坚持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的规定...68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关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暂行规定...69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流动党员管理暂行规定...71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教研室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方案...75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榆林公司党发〔2018〕16号】

为加强院(系)领导班子建设,完善院(系)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和完善院(系)党政共同负责的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陕西省高等学校院系级党组织工作规程(试行)》等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人员组成

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是院(系)集体领导体制的决策形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包括:院(系)党组织正副书记、行政正副经理(主任),党总支秘书、行政秘书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必要时可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事范围

涉及院(系)建设、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举措、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应提交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议事范围包括:

1.研究本单位教职工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及员工建设工作。

2.研究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的安排。

3.研究本单位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订与废止。

4.研究本单位学科与专业(实验室)建设、团队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5.研究本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交流等事项。

6.研究本单位招生计划、员工毕业就业以及教育培养管理中的重要事项。

7.研究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发展基金及大额资金的使用、收入和分配方案。

8.研究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及管理事项。

9.研究决定本单位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议题确定

1.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副职按照各自分工提出,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院(系)党总支委员会研究提出议题建议。会议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其他成员需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事先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后确定。

2.会议召开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提交的议题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协商形成初步意见或工作方案,或指定有关组织和专人论证后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会议讨论;涉及人事、经费以及院(系)发展等重大问题决策前,要认真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会前党政主要领导要充分进行沟通酝酿,达成一致;对分歧较大的议题,不得上会讨论表决,要进一步调研,待充分交换意见形成共识后再上会讨论。

3.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应提前告知参加会议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4.未经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商定、非突发性重大事件临时动议的,一般不列入会议议程。

四、会议召开

1.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遇有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

2.有关党建、思想政治、安全稳定等工作议题的会议,一般由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并主持;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议题的会议,一般由行政负责人召集并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召开且党政负责人均不在时,经其授权,可由副职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主持)人要对会议议定事项承担主要工作责任。

3.出席党政联席会议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因故不能参会的,需向会议召集(主持)人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4.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中,涉及会议成员本人以及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职称晋升、奖惩等问题时,本人及有关成员应回避。

5.行政秘书应就会议召开过程做好记录,会议记录、相关材料经会议召集(主持)人审阅签字后存档备查。

五、议事程序

1.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应一事一议、逐项研究。一般先由议题提出人报告议题相关情况,然后展开讨论,会议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报告情况应简明扼要,发表意见要明确具体,讨论时要围绕中心议题。

2.党政联席会议议事,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对议题分歧较大的,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协商后研究决定。必要时应向公司党委请示。

3.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召集(主持)人向其传达会议情况和决定。

4.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视具体情况向有关校领导汇报,或向院(系)师生通报。要求保密或暂缓公布决定的,会议成员不得外传会议讨论情况及不应公开的内容,违者要追究责任。

六、会议执行与反馈

1.对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全体会议组成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会议主持人或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党政负责人对会议议决事项的落实要做好指导、督办、协调工作。

2.会议成员对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反映;决定执行过程中,因出现新问题需改变原决定的,应向党政主要负责人建议并提请复议,党政负责人应尽快安排复议,但未改变决定之前须继续执行原决定。

七、监督考核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院(系)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考核范围。院(系)领导班子要进行自查和监督,学校职能部门要定期检查,加强组织监督。

八、附则

1.本制度适用于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各院(系),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2.本制度由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废止。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院(系)党总支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

【榆林公司党发〔2018〕1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司基层党建工作,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院系级党组织工作规程(试行)》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院(系)党总支委员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党委有关决定,紧紧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切实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有力推进本单位和学校事业科学发展。

第三条院(系)党总支与行政共同决策本单位重要事项、共同负责落实本单位各项工作、同步接受工作考核、协同推进事业发展。党政联席会议是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决策形式,院(系)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应当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具体按照《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执行。

第二章 党组织设置

第四条院(系)党总支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设组织、宣传、纪检、统战、保密和青年等委员,党总支委员一般设5~7名,委员人数不够时可以兼任。

第五条院(系)党总支委员会和行政领导原则上应交叉任职,党员行政正职兼任党总支委员会副书记,院(系)党总支书记兼任行政副职,党员行政副职一般应进入院(系)党总支委员会领导班子。

第六条院(系)党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一般情况下应按期换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报公司党委批准。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院(系)党总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定,并为本单位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员工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章 组成人员任职条件

第八条院(系)党总支委员会组成人员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在本单位的宣传者、执行者,应在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等方面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优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热爱党务工作。熟练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能够围绕学校中心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道德品质高尚。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勤政廉洁、团结同志,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推动工作有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时俱进、锐意进取,能够激发广大师生党员的创造力,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保障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效落实。

第五章 组成人员岗位职责

第九条院(系)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一)主持院(系)党总支全面工作,是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传达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各项决定,研究制定党总支工作计划并督促执行。主持院(系)党总支有关会议,研究相关议题并做出决定。

(二)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联系党支部、讲党课、听思政课,带头与错误思想作斗争,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主动关心、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和群众。

(四)统筹规划党员发展,负责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坚决抵制“四风”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

(五)定期研究工会、共青团和员工会等群团组织工作,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挥作用。

(六)负责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七)完成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院(系)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岗位职责:

(一)在公司党委及本单位党总支领导下,协助党总支书记开展工作,对其分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按教育部第43号令要求,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属于专职辅导员,应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

(二)分管员工工作,其岗位职责还包括: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学风建设,规划本单位员工各项教育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指示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员工管理制度。

3.认真抓好员工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员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组织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抓好员工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等工作。

4.负责员工评先评优及员工违纪处分工作;负责本单位员工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初审工作和员工勤工助学等员工管理工作。

5.加强员工思政干部、辅导员和员工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员工工作理论研究。

6.深入员工了解情况,关心员工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定期分析研判员工思想动态。

7.领导本单位团委、员工会工作,指导本单位团委、员工会开展活动。

8.负责本单位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等工作。

(三)完成公司党委和所在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其他委员岗位职责由院(系)党总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明确。

第六章 党员发展、教育、管理

第十二条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重视发展少数民族优秀员工党员,指导教师党支部切实做好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探索建立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第十三条根据公司党委的统一要求和本单位党员思想状况,制定本单位党员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进行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综合素质。院(系)党总支书记、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每学期至少为本单位教师党员讲1次党课,为员工党员讲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第十四条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培养状况分析,积极总结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的经验,注重表彰先进。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及时将流动到本单位的党员编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做好流动到校外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外出学习、工作不超半年,要转临时组织关系(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半年以上,要转正式组织关系(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便参加组织生活;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党员组织关系未转出而外出超过半年者,要定期向党组织做思想汇报。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拓宽党员服务师生渠道,建立完善党员联系和服务师生工作体系。

第十七条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务公开,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氛围。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院(系)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党内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员通报,使广大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第七章 组织生活制度

第十八条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第十九条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督促所属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院(系)支部党员大会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至少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到2次,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

第二十条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院(系)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第二十一条坚持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本单位所属党支部积极引导党员对照党章、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党性不强的党员,要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

第二十二条坚持“创先争优”。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制度,坚持经常,保持和增强“争”“创”意识。把握标准,加强领导,真正使评选出的党组织和党员具有榜样和典型意义。

第二十三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抓好“学”、“改”、“做”上下真功夫,真正学深悟透弄懂,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坚持学做结合,依托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强化督促检查,防止形式主义,防止“两张皮”。

第八章 党支部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

第二十四条院(系)党总支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灵活便捷、有利于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不断优化教工党支部、员工党支部设置。积极推进党支部进员工社团和公寓,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有效性。

第二十五条院(系)党总支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做好基层党支部书记的选配工作。严格党支部书记选配标准,实施教工党支部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员工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辅导员担任。

第二十六条建立完善党支部建设激励保障机制。加强党支部工作考核,切实做好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每年对党支部进行1次客观评估。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党支部书记在评先推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方面给于充分考虑;党员在评先推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岗位调整时,要征求所在党支部意见。

第二十七条院(系)党总支与行政共同协助公司党委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辅导员配备、管理工作。对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院(系)党总支可以向公司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

第二十八条院(系)党总支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毕业等方面事宜时,负责政治审查,把好政治关。

第二十九条贯彻人才强校战略,与本单位行政一起,做好各类人才的培养教育工作,关心人才成长,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

第九章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三十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规划。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引导院(系)师生把个人理想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中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去。根据公司党委制定的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具体内容,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基层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

第三十一条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开展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了解、关心教职工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矛盾。重视青年教师在政治和业务上同步成长。

第三十二条做好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组织老员工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章 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

第三十三条认真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民主党派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定期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本单位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四条领导支持院(系)工会、共青团、员工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把群团工作列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研究群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群团组织按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群团组织更好地履行职能。

第三十五条加强和完善院(系)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促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重视发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青年员工教育培养中的积极作用。

第十一章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三十六条院(系)党总支承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统筹推进,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抓手,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党建工作大格局,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主体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每年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做出总体部署,积极构筑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第三十七条院(系)党总支要认真抓好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规程内部管理,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健全财务内控机制,规范资金使用,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杜绝“小金库”现象发生;加强对侵害师生正当利益的“微腐败”整治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十八条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加强对本单位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注重作风建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廉洁教育贯穿于师德建设的各个环节;加强员工廉洁教育,把廉洁教育贯穿于育人工作全过程。

第十二章 院(系)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制度

第三十九条院(系)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院(系)党总支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议题有:

(一)学习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二)讨论本单位党总支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三)讨论和研究有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并作出相应决定。

(四)讨论拟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的重大议题,主要指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五)讨论和研究员工工作。

(六)讨论审批党员发展、党内表彰、奖励、处分等。

(七)讨论决定本单位所属各研究所、科研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任免调研,以及权限范围内的党群干部的任免。

(八)研究本单位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问题上的政治方向,形成意见,并提交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九)讨论其他需要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决定的问题。

第四十条院(系)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一)院(系)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在会议召开前由党总支书记和行政正职充分沟通,交换意见确定议题内容,并形成初步意见。

(二)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参会人员为党总支委员,实际参会人数超过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参会人员不能到会的须于会前向召集人请假并就会议议题提交书面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表决。党总支书记根据议事决策需要,按照会前沟通情况指定列席人员;党总支秘书列席会议并协助做好会议筹备、召开、决定执行中的各项工作。

(三)党总支书记主持会议,向参会人员和列席人员通报会议议程。参会人员在会前发现、了解的新情况,应在会前或研究相关议题前向主持人报告。会议对议题逐项进行研究、一事一议,在讨论议题时,由主持人先对议题做说明,其他委员对议题发表意见,经充分讨论,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主持人对议题作出明确结论,其中需要落实或办理的事项,应明确主办负责人。

(四)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中发现会前未掌握、须调查研究的新情况的,参会人员意见分歧较大的,持相反意见的参会人员数量相当的,主持人应暂缓讨论、不进行表决,经会后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次上会研究决定;参会人员在表决中的意见较为分散、均未获半数以上同意的,持相反意见的人数相当的,主持人应暂缓宣布表决结果,经会后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次上会研究决定;经再次上会研究仍不能形成决定的或可形成决定但意见不集中的,可向公司党委请求指示或裁定。

(五)党总支书记向请假未参会的委员传达会议情况,听取意见;该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六)党总支书记指定记录人做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总支书记签发。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应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第四十一条会议决定应明确执行的负责人、牵头人、执行人和目标、路径、措施、完成期限、验收标准等要素。执行中发现对作为决策依据的事实认识有误、掌握不全面或遇有意外事件、不可抗力,致使会议决定已不可能执行或执行将发生不利后果的,须立即暂停执行,在下次会议中重新讨论;非经新的会议复议或公司党委、纪委做出暂停执行、变更、撤销的决定,不得不予执行或争辩不予执行。

第四十二条凡属应由院(系)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自作主张;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公司党委提出。

第四十三条 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时,如涉及应参会人员或其亲属的,相关人员应回避。

第四十四条参会人员、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决定中需保密的内容、决定形成过程严格保密。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公司党委下设的其他党总支委员会、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制度化安排意见


根据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省委高教工委《全省高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和《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安排意见》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目标任务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党总支要紧密联系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人员和党支部书记的引领作用,带头学、带头做,为基层党组织和师生党员作出示范。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要强化分类指导,明确学习重点和整改方向,体现工作要求上的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要常抓不懈,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防止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两张皮”,确保学院各支部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人员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学院转型发展,助推追赶超越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基本内容

(一)在“学”上深化拓展在持续学、深入学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明确学习内容,严格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

(二)在做上以“四讲四有”为标准,切实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从具体问题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要坚持问题导向“做”,立足岗位实际“做”,深化承诺自觉“做”。

三、推进方式

党员领导人员做表率,突出党支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建立解决问题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进行,要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强化督导考核,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各级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院内督导检查措施,确保学习教育推动有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要强化氛围营造,丰富宣传载体,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及时宣传学习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宣讲党的十九大、省十三次党代会以及中央、省委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部署。


公司党组织机构设置

为了进一步加强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师生党建工作,促进师生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师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保持师生党员的先进性,使师生党组织和师生党员在学院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员工管理和学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成为坚强堡垒,发挥表率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化工学院具体实际,经院总支委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党建组织机构。

一、党总支委员会委员:

总支书记:刘晓英 统战委员(兼副书记):闫 龙

纪检委员:王爱民 宣传委员:高平强 组织委员:王金鹏

二、党支部组织机构设置:

1、教工第一党支部

支部书记:李红亚 组织委员:马向荣 宣传委员:曹保卫

2、教教工第二党支部

支部书记:高立国 组织委员:毕智高 宣传委员:白云云

3、教工第三党支部

支部书记:白锦军 组织委员:王瑞月 宣传委员:白 雪

4、员工第一党支部:

支部书记:王瑞月 组织委员:贺 卫 宣传委员:饶 林

5、员工第二党支部:

支部书记:代晓敏 组织委员:高媛媛 宣传委员:马奇飞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院系领导联系支部名单


为了更好地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工作,院领导能够充分掌握各支部学习教育情况,同时能将最新的思想理论学习传达给每位党员同志,化工学院特建立起来院系领导联系支部建设小组,各位领导定期联系所指导的党支部,开展讲党课等活动。

党支部名称

联系领导

支部书记

教工第一党支部

闫 龙

李红亚

教工第二党支部

高平强、王爱民

高立国

教工第三党支部

刘晓英

白锦军

员工第一党支部

王金鹏

王瑞月

员工第二党支部

王金鹏

代晓敏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教工各支部党员名单


教工第一党支部(化工、过控、分析测试中心、实训基地)(24人)

支部书记:李红亚 组织委员:马向荣 宣传委员:曹保卫

委员:白 妮 郝华睿 李 梅 张智芳 苏 婷 白苗苗 高雯雯

陈 娟 王 华 王玉飞 陈 碧 奚小艳 高 勇 李 霄

慕 苗 陈锦中 孟 宇 王战辉 毕世青 张 岩 白 瑞

教工第二党支部(化学、石油、油气、材料)(23人)

支部书记:高立国 组织委员:毕智高 宣传委员:白云云

委员:霍文兰 张 亚 刘 侠 温俊峰 蔡小龙 王 燕 梁 颖

白 威 代宏哲 薛 帆 陈晓东 马永波 刘 浩 刘玉明

李亚辉 郑庆华 张瑾瑾 白小慧 丁新燕 王 伟

教工第三党支部(17人)

支部书记:白锦军 组织委员:王瑞月 宣传委员:白 雪

委员:刘晓英 闫 龙 付凯卿 王爱民 高平强 王金鹏 代晓敏

范晓勇 陈小亮 刘慧瑾 徐 绘 任国瑜 王金玺 吕 波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员工各支部党员名单


员工第一党支部(29人)

支部书记:王瑞月 组织委员:饶 林 宣传委员:贺 卫

委员:岳雅倩 张 莎 王宝强 雷 杰 卢沫言 黄治伟 宋铁东

郭佳新 贺 卫 饶 林 刘浩鹏 白茗方 李嘉晨 樊文亮

刘佳庆 樊康康 刘美君 孙凯盟 高 浩 任晓静 王陈昊

贺惊宝 赵银鹏 张 辽 任 旭 任佳乐 毛彦康

马浪浪 姬文波

员工第二党支部(25人)

支部书记:代晓敏 组织委员:马奇飞 宣传委员:高媛媛

委员:薛博文 甘香妮 高媛媛 李欣颖 谢玉森 马奇飞 陈 超

唐倩倩 马 雨 罗 姣 李建波 雷毅龙 张 飞 樊 琪

齐文豪 韩青青 张 茜 苏暄越 单奇凤 丛新宇 杜兴华

程之业 陈 浩 张 行 杨 轩







公司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 党总支中心组成员要在全院的政治理论学习中起好带头作用,做出表率。

第三条 党总支中心组的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院的工作实际相结合、与自身的工作思想实际相结合、与学习相关知识相结合。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成立党总支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晓英

副组长:闫 龙

秘 书:白锦军

成 员:王爱民、高平强、王金鹏

第五条 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由总支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由副书记主持。

第七条 由党总支秘书负责制定党总支中心组学习计划,经总支书记审定后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章 学习内容与时间安排

第八条 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领导机关的重大决策和现代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理论及重要时事等知识。

第九条 党总支中心组原则上一月至少学习一次,每次学习不少于2小时。如有重要的上级指示精神需要学习传达,学习时间可以随时安排。

第十条 党总支中心组学习的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变动,由党总支秘书报经党总支书记同意后负责通知。

第四章 学习方法

第十一条 党总支中心组根据上级部署和学院工作,采取组织其成员学习阅读有关书籍和文件、听专题报告和讲座、看影视节目和展览、走出去进行调研和考察、讨论交流、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

第十二条 党总支中心组学习要结合学院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成员进行专题研讨,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学院的改革发展。

第十三条 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对重大理论问题,邀请有关专家对中心组进行专题讲解和辅导,增强中心组成员对学习内容的理解。

第十四条 进行学习交流。每年组织1次中心组成员的到外学习交流会。

第五章 考勤与考核

第十五条 党总支中心组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 党总支中心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前必须向组长请假。

第十七条 党总支中心组成员全年有两次以上无故缺席的,必须向党总支写出书面说明。

第十八条 党总支中心组成员必须在学院统一下发的读书笔记本上作学习笔记。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行。


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党政分工协作、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的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根据相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组织原则

(一)党政联席会议应当制度化、规范化。

(二)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分别由书记或经理主持,书记、经理一般不能同时外出;因故同时外出时,一般不召开会议决定重要问题。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召开时,由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或副经理主持。

(三)成立党政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晓英

副组长:闫 龙

成 员:王爱民、高平强、王金鹏、王金玺、白锦军

(四)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议事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提出。对议题作出的决定以应出席会议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五)参加会议人员应自觉遵守例会制度,按时到会,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会时,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请假。会议时间不能安排其他工作。

(六)要维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严肃性。对会议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的情况确实不能按原决定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复议,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经理、书记征得党政联席会议多数成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会议认可。

(七)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应根据工作需要传达至学院师生。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应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党政联席会议应认真及时地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详实、准确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及时存档备查。

二、会议的议事范围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2.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

3.本单位发展规划、改革方案;

4.年度经费预算;

5.党建工作、德育工作、员工培养;

6.团队建设、专业设置、实验室建设;

7.团队队伍建设,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引进、教师培养;

8.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修订;

9.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本单位教研室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任免意见。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

2.室内简易装修项目;

3.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本单位每年经费的预算、决算;

2.教职工的各项福利津贴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3万(含3万)元以上的未纳入预算资金的使用。

(五)研究需向学校请示、报告的有关重要问题及确有必要研究、讨论的其他问题。

三、会议议事程序和要求

(一)公司党政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各教研室和内设机构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二)已确定上会研究的议题,如主管院领导不在时,原则上不予研究。会议议题以外,一般不搞临时动议。

四、会议制度及纪律

(一)讨论问题应一事一议,由提出问题的成员作简要说明,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在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大家意见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

(二)若对问题存在较大分歧,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和充分交换意见后,适时再议。

(三)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但因特殊情况应紧急处理、做出决定的事项,经理、书记或分管领导应及时正确地处理,并在事后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

(四)党政联席会议不宜公开的有关内容、决定和形成的过程,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五、议定事宜的落实与督办

(一)党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或形成的决定、决议,公司党政领导要带头执行,并根据分工督促有关人员作好执行工作,帮助解决执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对所决定的有关事项,在执行中如发现新问题、出现新情况或不同意见,难以贯彻落实的,分管领导应作好协调工作,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或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在做出新的决定之前,不得擅作主张,自行其事。

(三)对随意拖延或不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学院主要领导要予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

(四)公司党总支秘书、行政秘书应负责党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和检查、督办工作,并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执行情况。

(五)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行。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和追究力度,确保我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政齐抓共管、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一级抓、层层抓落实、行政工作到哪里党风廉政责任制就延伸到哪里,根据我司实际,经公司党总支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党总支、行政责任

第二条 负责领导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三条 按照上级党党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将工作纳入党总支工作计划。

第四条 健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第五条 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检查考核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 建立健全干部任免、人才引进公开透明制度,坚持按程序办事,不搞一言堂。

第七条 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结合学院实际讨论研究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第八条 注重廉洁自律,工作不越级越位,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九条 大力支持纪委监察工作。

第十条 党政一把手责任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

(二)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状。

(三)按照规范程序,做好干部任免、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等重要工作。

(四)抓好学院建设,公开透明,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五)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六)按照《大宗物资采购制度》,做好领导协调工作。

(七)每年召开一次党总支成员民主生活会,自警自醒,警钟长鸣,预防自身腐败。

(八)负责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干部任前廉洁从政的谈话。

(九)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

第十一条 党总支副书记责任

(一)协助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抓好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新校区建设过程中的工作程序,坚持依法办事,按章办事。

(三)加强对主要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及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党总支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责任

(一)在党总支领导下,认真做好纪委、监察及审计工作。

(二)把好新校区建设材料采购质量关,做到优质优价。

(三)积极参与重大经济活动的监督工作,确保程序规范透明。

(四)经常召开纪委全委会,研究新情况,制定新制度,解决新问题。

(五)带头自觉执行勤政廉政制度,积极做好分管工作的物资采购及监督工作。

(六)依法推行干部任前谈话制度。

第十三条 分管教学、科研工作副经理责任

(一)协助经理做好分管处室及主要干部廉洁从政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实把好廉政关。

(二)做好职称评定、科研立项及经费审核工作。

(三)加强对课桌椅、仪器设备、教材、图书、簿本等物资采购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 分管员工工作副书记责任

(一)书记做好分管处室及主要干部的廉洁从政工作。

(二)建立健全员工管理、招生、就业制度,做到公开、规范、透明。

(三)加强对床、桌椅、消防器材等物资的采购、监督和管理。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党总支领导在主动积极地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的同时,成立党风廉政考核小组,负责对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组 长:刘晓英 闫 龙

副组长:王爱民、高平强、王金鹏

成 员:王金玺、白锦军、李红亚、高立国、王瑞月、代晓敏、马向荣、

毕智高、白云云、白雪

第三条 各级干部应定期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加以解决。

第四条 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向公司党总支作出报告。遇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第五条 公司党总支及组织、纪监部门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干部目标责任制内容的情况及责任分解落实情况。

第七条 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计划,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第八条 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

第九条 严守规章制度,加强教育,以防为主,打防结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 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问题,按照议事规程,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 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接受教育,带头廉洁自律,当好表率,并对家庭成员、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秉公处理发生的问题。

第十二条 认真负责地处理好群众的信访问题,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敢抓敢管,支持纪检、鉴察部门查办案件。

第十三条 认真抓好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工作,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及时查纠部门出现的不正之风问题。

第三章 考核标准

第十四条 考核中,既要对照考核内容,严格坚持考核标准,又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进行综合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

第十五条 优秀。能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的学习和教育,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内容得到有效落实;同行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含90%);能严于律已,模范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真抓敢管;群众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含90%);且经党风廉政考核小组考察后确认为优秀者。

第十六条 合格。能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的学习和教育,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管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内容得到较好落实;同行测评满意及基本满意率在70-90%;能够严于律己,较好地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真抓敢管;群众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在70-90%,且经党风廉政考核小组考察后确认为合格者。

第十七条 不合格。不能正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管理不严,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内容未能得到贯彻落实;同行测评不满意率在30%以上。不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履行职责不够好,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未采取得力措施认真予以解决;群众测评不合格率在30%以上,且经党风廉政考核小组考察后确认为不合格者。

第四章 考核方法

第十八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每年年终进行一次。

第十九条 考核程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分自评自查和组织考核两阶段进行。

(一)自评自查。中层以上干部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制作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以及考核评分、积分表的各项内容,认真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评定,于每年年底将自查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党风廉政考核小组。自查自评期间由党风廉政考核组负责组织抽查,并对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指导。

(二)组织考核。组织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座谈了解。考核小组对被考核干部及所在单位职工进行座谈、考察,听取反映。查看领导班子有关会议记录、制度规定,以及各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帐。

2.群众评议。召开群众评议会议,院系(处、室)等二级领导班子及每位干部分别汇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群众评议,填写测评表,测评时可据情况划分测评单位。参加评议人员的参评率不低于80%

3.档次评定。考核小组根据座谈了解和群众评议测评的情况,对照考核评分表的各项内容和评分标准,对被考核的干部作出分值评定,并对照本办法的各项考核标准,提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档次评定,并将考核评定结果报公司党总支批准。

第二十条 考核处理。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为优秀者提请公司党总支和行政予以表彰;对考核基本合格者不得提拔任用或主持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与院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同时进行,一起考核。

化学与化工院公司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公司党总支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公司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由党总支委员组成,成员有:

总支书记:刘晓英 统战委员(兼副书记):闫 龙

纪检委员:王爱民 宣传委员:高平强 组织委员:王金鹏

第三条 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或委托党总支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根据情况,党总支书记可随时决定召开。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是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任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以及涉及发展规划、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

2.研究制定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制度、重要请示报告以及巡视、巡察、党内各级各类检查的工作报告、整改方案等。

3.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讨论决定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事项。

5.审批所属党支部设置和换届选举结果,讨论决定党支部书记任免。

6.研究确定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审查发展党员和党内表彰、党内处分以及有关问责事项。

7.研究决定党总支班子成员分工事宜。

8.按照公司党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讨论决定党费和党建经费的使用、管理问题。

9.讨论决定关于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一事一报”的相关事项。

10.讨论研究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11.讨论研究上级下达的协助办理工作函、函询通知书等涉及相关问题的回复。

12.讨论研究对相关党员做出违纪处理和对受问责干部后续管理的建议。

13.讨论统一战线工作,研究审批师生员工加入民主党派的申请。

14.讨论研究学院的发展规划、人才引进以及团队队伍建设问题。

15.讨论研究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6.讨论本学院工会、共青团、员工会等群团组织和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重大问题。

17.需要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三章 议事程序

第五条 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题由党总支书记确定。

第六条 党总支委员会指定专人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各党总支委员和有关人员。

第七条 凡提交讨论的议题,与会人员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和调查研究,并提出处理的初步意见。

第八条 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一般应保证全员参加,至少应有三分之二委员参加,方可召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请假。

第九条 党总支委员会对需要作出决定的议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形式可实行口头表决、举手表决,也可进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必须经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第十条 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按有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第十一条 党总支委员会议事,一题一议,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党总支委员(或与会其他成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与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

第十二条 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应全面具体,并建档保存。

第四章 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 党总支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全体委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但在未做出新的决定和决议之前,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 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不宜公开的有关内容、决定和形成的过程,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第十五条 凡涉及干部任用事项,应及时向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通报。

第十六条 党总支每学期对照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制度进行全面自查。

第十七条 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制度执行情况列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内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对公司党总支的规定。

第十九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办公厅《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总支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学院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和经理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组 长:刘晓英 闫 龙

成 员:王爱民 高平强 王金鹏

第四、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公司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七、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

第九、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公司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总支负责解释。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关于“一会一报”、“一事一报”

制度的实施细则


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好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确保学院在教师引进、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在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坚持正确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加强对学院的学术组织、研究机构、员工社团等工作的引导,管好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更好的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就教师引进、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工作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教师引进

公司根据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合理引进团队计划,经公司党总支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查并组织实施。

二、教材选用

教材是教师开展课堂教学和员工学习的重要依据。教师选用课程指定或参考教材必须遵循学校和学院相关教学管理规定,由任课教师提出选用意见,经系经理和教研室责人审查同意后报学院主管教学副经理审核把关。经审查同意后报学校教材中心征订或采购。

三、学术活动

1、凡面向全校师生或特别重要的形势政策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须经学院同意报学校主管职能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审批并报学校宣传部备案。

2、凡邀请境外专家、学者来校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按照有关程序审查同意后,报学校宣传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向境外人员发出正式邀请。

3、学院邀请校外境内专家学者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由举办者填报申请审批单,由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报学校宣传部审查备案。

4、学院内部自行组织无外请专家出席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须报请主管院领导同意方可举办。

四、“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的组织落实

1、按照“谁主办、谁申报,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组织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学院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学院其他院领导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的“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组织落实机制。

2、负责组织实施教师引进、教材选用和学术活动工作的承办方在事前须如实报告相关工作内容和安排,填写相应申请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请学院和学校职能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工作。承办方应全程参与工作并加强管控,对工作和活动实施的场地、人员、内容等严格把关。

3、学院全体师生员工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和严格把关上,认真执行“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的各项规定。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信息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化工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事项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院、民主管理的进程,更好地推进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教监(2002)1号]和上级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院(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拓展教职工参与学院管理的渠道;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学院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学院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第二条 院(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3、坚持真实有效的原则;

4、坚持简易方便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院(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与具体责任人

1、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等。(责任人:经理、书记)

2、组织人事工作。人才的引进和选拔任用;教职工考核;各种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进修访学;人事调动等。(责任人:经理、书记)

3、教学与实验室工作。教学任务安排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教学检查情况的通报;教改、质量工程立项、成果的申报;各种教学奖励的评选、推荐等,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本科实验教学设备购置计划、论证等。(责任人:教学副经理)

4、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科研课题申报推荐;研究生教育管理等。(责任人:科研副经理)

5、团队建设工作。团队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学科平台建设;(责任人:经理)

6、创新、创业教育与老员工社会实践工作。(责任人:科研、教学副经理)

7、财务工作。年度收支情况报告;招待费、差旅费使用情况;年度收入分配情况;教学经费和重点团队建设专项经费等。(责任人:经理)

8、党群与员工工作。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工会工作,院团、学主要员工干部的选拔任用;党员发展;各种奖、贷、勤、减(免)、补的评定和处罚;员工经费的使用等。(责任人:书记)

第四条 院(党)务公开的形式

院(党)务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

1、通过召开学院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进行公开。

2、通过党政联席会、教代会、工会委员会、员工会及党团基层组织等形式通报相关内容。

3、通过学院网站或者QQ群、微信等实施公开。

4、通过教职工的电子邮箱等公开。

第五条 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把院(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院(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经理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部分教师代表(民主党派)组成。

本实施意见由化工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实施意见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院领导班子决策行为,防控决策风险,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第三条 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学院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团队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讨论决定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团队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要事项,并执行具体议事规则。由学院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有:

(一)重大决策事项

凡涉及学院发展和教职员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均属于学院重大决策事项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制定学院的发展规划、学科与团队队伍建设规划等;

2.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等事项;

3.教学改革方案等重要事项;

4.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5.对外合作与交流等;

6.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公司科级干部的任免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均属学院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1.科级干部人员的推荐;

2.其他重要人事推荐、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事项

对学院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均属学院重要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内容包括:

1.年度预算、决算报告;

2.分配方案的制定与调整;

3.大型活动等;

4.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超过学校所规定的公司党政负责人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均属学院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三章 基本程序

第五条 “三重一大”事项应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会议决定事项应按照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提出,议题应经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审阅并充分沟通后,按照相应议事规则提交会议研究。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决定人要对决策负责,事后应及时报告并按程序予以追认。

第六条 集体讨论作出决策的事项,应符合规定与会人数方能进行。讨论决定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七条 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应坚持一题一议,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应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策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情况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或论证后再作决策。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

第八条 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及其意见、决策事项、决策过程、表决情况、决策结论等,要以党政联席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资料,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 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保留意见或向上级反映,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按规定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第四章 保障机制

第十条 在集体讨论与本人及其家属有关的议题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在集体讨论决策时,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

第十二条 除涉密事项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应予以公开。

第十三条 学院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每年向公司党委报告。应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学校定期对学院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实施“三重一大”责任追究,采取严格过错追责原则,严格区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责任者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根据事实、性质及情节上报学校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个人作出决策的;

3.未提供全面真实情况造成决策失误的;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失误或损失,能够挽回而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严重后果的;

5.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造成决策失误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总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三会一课”学习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为了更好地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工作,院领导能够充分掌握各支部学习教育情况,同时能将最新的思想理论学习传达给每位党员同志,化工学院特建立起来院系领导联系支部建设小组,各位领导定期联系所指导的党支部,开展讲党课等活动。

党支部名称

联系领导

支部书记

教工第一党支部

闫 龙

李红亚

教工第二党支部

高平强、王爱民

高立国

教工第三党支部

刘晓英

白锦军

员工第一党支部

王金鹏

王瑞月

员工第二党支部

王金鹏

代晓敏

“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局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学期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民主监督,提高领导决策能力和思想政治觉悟水平,制定院领导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总支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总支委员都应参加会议。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

(二)为了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应作认真准备,包括: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确定会议日期及中心议题;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由纪委、组织部征求、反馈党内外群众意见,凡涉及党总支工作的意见向党总支集体反馈,凡涉及与会同志个人的意见向本人个别反馈并向党总支书记报告;提前一周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会议准备情况及召开的时间、地点。

(三)民主生活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与会同志要扼要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应着重找出自身存的主要问题,并就反馈的有关意见作出回答,开展自我批评后,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帮助。自我批评要避虚就实,严以律己;批评同志要知无不言,实事求是;接受批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针对班子、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过一段时间要检查落实情况。下一次民主生活会要报告改进情况。

(五)民主生活会要作认真的记录,并按要求将原始记录或复印件报送上级组织部门。

(六)民主生活会后,要以一定的形式向干部、群众通报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是:会议准备情况;群众反馈的共性问题;整改打算和措施;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等。

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有关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悖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公司党总支委员会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总支在党委的领导下,分工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积极宣传、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学习和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司党总支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发挥党总支保证监督作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为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政联席会议。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包括: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团队建设,职称评定,干部任用,人事调配,纪律检查,师生的教育管理考核及奖惩,经费使用,创收分配以及招生、毕业分配等。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

3.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党支部书记,按照上级规定做好党支部的换届改选;积极开展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工作;具体指导党支部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检查并督促党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4.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安排好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系列讲话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培训等党内生活制度;开展党员目标管理工作;大力表彰先进,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和党总支授权党总支审批发展员工党员工作;加强党总支的自身建设,努力学习,扎实工作,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联系群众,廉洁勤政,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紧密结合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项工作,分别不同层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实际,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与行政领导一起尽力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教职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推动学校改革与发展等工作中的积极性。

6.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发挥干部的领导作用。与单位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团总支书记、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与行政共同做好本单位教职工晋升、毕业生分配等工作,并负责本单位出国人员的政治审查;向公司党委就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提出建议。

7.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员工会等群众组织,发挥其桥梁作用。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认真执行统战政策,积极做好统战工作,搞好同民主党派成员及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

8.完成公司党委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公司领导班子岗位职责表

第一章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经理岗位职责

第一条 在公司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主持本院行政、教学、科研等管理工作,并接受党总支的监督。

第二条 经理对内代表学院行政,对外代表学院。

第三条 负责全院的人事工作和各类人员的培训、考核、晋升及奖惩工作的审批。

第四条 负责全院的创收和岗位津贴的分配工作。

第五条 负责学院运行经费的计划和审批工作。

第六条 负责主持制定学院的专业建设规划、教学改革方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第七条 负责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和信息会议,并对各种重大问题做出决策与决定。

第八条 负责聘任经理职权内的各级教学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九条 负责主持全学院性的大型活动和对外学术活动。

第十条 负责本院招生计划工作,配合公司党总支做好全院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全院的安全稳定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决议与决定,负责处理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章 公司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第一条 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全面负责本公司党的组织建设与思想建设,主持全公司党总支工作。负责全院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本院行政起监督作用。

第二条 负责主持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负责制定党总支工作计划,并参与院内各种重大决策问题的讨论。

第三条 负责主持全公司党组织的发展工作,包括计划、培养、考察、接纳、审批等。

第四条 负责抓好全院各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作用。

第五条 主持党校分校工作。

第六条 负责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经费的审批工作。

第七条 负责全公司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及党内考核、奖惩工作。

第八条 负责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并指导工会、共青团工作。

第九条 负责主持毕业生就业的相关工作。

第十条 配合经理做好学院的人事工作。

第十一条 配合经理做好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全院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 处理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常务副经理岗位职责

第一条 协助经理处理本院日常事务,并主管实验室建设、管理与科研工作。

第二条 负责制定实验室建设、管理与科研工作规划。

第三条 负责实验运行经费的计划审核工作。

第四条 负责处理大型实验仪器使用事故,审定重要实验仪器设备的赔偿金额。

第五条 负责全院实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

第六条 负责审定全院员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所需实验仪器、试剂的购置计划及相关工作。

第七条 负责科研队伍建设与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过程检查及登记、组织评奖工作。

第八条 负责本院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九条 主管院办公室工作。

第十条 负责审批本院教职工的请假事宜。

第十一条 处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主管教学副经理岗位职责

第一条 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对本院教学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 负责组织制订全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上报教务处审定,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负责审定教研室上报的教学大纲、教材使用和任课教师名单,布置教学任务,检查教师教学进度表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学工作过程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负责组织、制订、实施全院课程建设规划和教材建设规划及课程建设和自编教材的编审工作。

第五条 负责组织全院教学研究和各种教改项目的申报、检查、验收工作。主持全院教学改革经验交流活动。

第六条 负责组织安排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总结和期末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负责全院教学人员教学工作量的审定、教师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组织完成教师晋升和聘任工作,对教学、教辅人员的使用、奖惩提出初步意见。

第八条 负责制定学院团队培养方案,聘任学院新建专业紧缺教师。

第九条 负责主持员工的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学校规定就员工的留级、休学、退学、毕业等提出意见,审批员工缓考、免修、重修等申请。

第十条 负责了解员工学习情况,征求员工对教学工作的要求和意见,主持教学事故处理意见的会议,并做出最后的决定。

第十一条 负责实训基地的建设与联系,并组织员工实训。

第十二条 负责教师的日常调补课审批工作,督促检查教师员工考勤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负责实施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负责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

第十五条 处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主管员工副书记岗位职责

第一条 在院总支书记领导下,协助总支书记做好全院员工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参与院内各项重大问题的讨论。

第二条 负责制定员工工作计划,主持班主任工作例会。

第三条 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负责指导员工党支部、团总支工作。

第五条 负责员工的学习、生活、纪律、卫生等各项管理工作,对员工的奖励、处分等问题提出初步意见,供党政联席会讨论。

第六条 负责审批全院员工的请假事宜。

第七条 负责员工各项活动经费的计划审批工作。

第八条 负责全院勤工助学人员的申报和考核工作;负责全院教室的管理和分配使用工作。

第九条 负责全院员工管理的公共财产(包括办公用品)的管理和分配使用工作。

第十条 负责全院员工的综合考评工作,并参与员工毕业就业工作。

第十一条 处理上级组织和院总支书记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行政秘书岗位职责

第一条 负责组织草拟学院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总结和决议等文件,以及以学院名义发布的有关事务的公告、通报、决定等工作。

第二条 负责组织安排公司党政联席会、院工作例会和有关全院会议的会场和记录。

第三条 负责落实党政文件、信件、通报传阅审批及整理归档工作。

第四条 负责报刊的征订报批工作。

第五条 负责院电话的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 负责办公用品的计划、购置、分发、管理工作。

第七条 负责全院公共财产的登记、管理和分配使用工作。

第八条 负责除专业实践活动经费、教育实习经费、实验运行经费以外的其他院经费的报批、核销工作。

第九条 负责校内外的接待工作。

第十条 负责全院教职工请假(包括参加会议)的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安排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负责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等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 处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章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第一条 在主管教学副经理的领导下,具体承担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条 负责草拟教学计划、教改意见、团队培训计划、教学研究规划等有关教学方面的文件和报告。

第三条 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给各教研室下达教学任务、负责开课安排表的编排、课程表的安排、分发及教材的征订、领用、分发。

第四条 负责收集各教研室的教学进度表,工作量、教学考核、科研成果登记表,并主管本院教师的业务档案、院科技档案以及其他教学、科研方面的材料,负责教师晋升和聘任的有关鉴定、考核及教学、科研方面的各类统计表,经有关领导审核后报学校相关部门。

第五条 协助主管经理核实教学工作量,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奖励的评定工作,并对教学事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第六条 负责专业实践活动经费、教育实习经费的计划报批工作。

第七条 负责全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教改项目申报、教学奖项评选、学术讲座安排等有关工作。

第八条 负责教学质量调查、教学质量评估、学期教学检查、教师听课、试卷质量分析、教学信息的收集与反馈等工作。

第九条 负责学院员工考试、补考的安排及通知,包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安排、监考教师安排、巡考安排、试题的核定打印及考试完毕后的改卷、成绩上报等工作。

第十条 负责外出进修教师的业务、生活的联系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生产实习、工业见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十三条 处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八章 公司党总支秘书岗位职责

第一条 在党总支书记的领导下,负责落实完成党的组织建设各项工作。

第二条 在主管员工副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专职辅导员做好员工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负责草拟党总支工作计划、总结等有关文件,做好总支会议记录及整理工作。

第四条 负责上级党组织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清理及归档工作。

第五条 负责党内评奖评优工作,对党员的奖惩、违纪提出初步意见。

第六条 负责员工团支部工作,指导员工党支部工作。

第七条 负责处理党总支日常事务工作。

第八条 负责党总支的接待工作,管好、用好党总支印鉴。

第九条 负责安排公司党校分校的事务工作。

第十条 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处理党总支书记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党总支组织员工作职责

公司党总支组织员是在党总支领导下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组织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有:

第一条 在公司党总支的领导和公司党总支的指导下,具体负责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工作。

第二条 提出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的意见,指导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第三条 指导党支部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负责对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指导党支部开展党员主题教育活动,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

第五条 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在校老员工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挑选、培养和教育工作,加大培养力度,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调整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 负责全院发展党员材料的初步审查、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认真把好发展党员的质量关。

第七条 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第八条 协助基层党组织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注意研究和总结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提出措施和意见。

第九条 做好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优表彰的有关工作。

第十条 做好公司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年内报统计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定期汇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 加强党建调研及信息工作,组织做好党建研究工作。

第十三条 做好公司党总支分配的其他工作。


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直属党支部在公司党总支的领导下,与同级行政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积极宣传、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学习和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司党总支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发挥党支部保证监督作用。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

3.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党支部书记,按照上级规定做好党支部的换届改选。积极开展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工作。

4.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安排好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系列讲话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培训等党内生活制度;开展党员目标管理工作;大力表彰先进,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直属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努力学习,扎实工作,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联系群众,廉洁勤政,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紧密结合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分别不同层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实际,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与行政领导一起尽力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教职工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推动学校改革与发展等工作中的积极性。

6.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发挥干部的领导作用。

7.完成党总支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进一步提高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通过工作考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为推动学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以评促建,重在建设。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活力,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2.科学规范,便于操作。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党支部自评、群众评价与组织考评相结合,规范考评工作,进一步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

3.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坚持立足实际,突出亮点,考核业绩,注重实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支部建设长效机制。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围绕基层党支部建设“五好”标准,包括党支部班子、党员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及群众反映等方面。

四、考评方式

1.基层党支部的考评工作由公司党总支统一领导部署。

2.考评工作采取党支部自评、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形式。

五、考评程序

1.党支部自评:基层党支部对照考评标准撰写总结材料。

2.群众评议:由不少于5名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

3.组织考评:考评小组分别召开党内外人员座谈,查阅党支部相关支撑材料(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日活动等),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根据考评标准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作为组织考评分。

4.考评结果:按照考评总分S=党支部自评分×30%+群众评议分×30%+组织考评分×40%,计算考评结果。

考评结果分为三类:优秀(S≥85);一般(60≤S<85);较差(S<60)。

5.总结反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党支部,学院将在支部特色活动立项、党内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考评结果为“一般”和“较差”的支部,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





公司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制订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主要包括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党员联系党外群众、教师党支部联系员工班级或员工党支部、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制度等。

第二条 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培养人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培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通过和本人谈话以及听取班主任、任课教师和班级同学的意见或部门同事的意见,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引导他们在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填写工作。

(三)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和对其培养教育的情况,接受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工作。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所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五)在党支部的同意下,培养人一般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接受预备党员支部大会上,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在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第三条 坚持党员联系党外群众制度。

党支部可采用组织决定和党员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每个党员联系1—2名党外群众。教师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应重点联系党外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重点培养对象。

党员应紧密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及时了解联系对象的情况,听取他们的建议,帮助他们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第四条 教师党支部联系员工班级或员工党支部制度。

教师党支部可采用组织决定和自愿相结合的方法,教师党员负责联系员工班级或配合员工党支部在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管理、学风建设、员工党员发展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提供帮助,以努力提高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

第五条 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制度。

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发展党员等各项工作中,要召开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还可根据需要,党支部采取个别访谈和群众座谈会的方式,了解掌握情况。

参加群众座谈会的人员可视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以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由党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由专人做好记录,其中发展党员的群众座谈会,与会人员要在记录本上签字。

第六条 有联系任务的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情况,党支部每学期组织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开展一次经验交流,并适时对联系对象进行增补。教师党支部应认真总结联系班级或员工党支部的情况,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第七条 落实党员联系群众、教师党支部联系班级或员工党支部制度,可作为党支部考评党员、上级党组织考评党员和党支部、评选优秀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内容,成绩显著的将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关于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暂行规定

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教师党支部是公司党总支在系部建立的基层组织,是系部团结群众的核心,是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 教师党支部按教研室、办公室设立。对于党员人数少的,可按相近专业成立联合支部。党员3人以上(至少有3名正式党员)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由3—5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不足3人的党支部,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党支部书记,每届任期两年。

第三条 教师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政治和业务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联系群众、有奉献精神的党员来担任。

第四条 教师党支部要加强对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支部党员、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思想,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议,积极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本部门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五条 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每两周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和引导党员带头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并做好党支部工作记录,加强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保管工作。

第六条 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加强对外出党员、流动党员的管理。

第七条 有计划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制定和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发展计划以及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及时把符合入党条件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吸收到党内来。

第八条 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坚持党员联系党外群众、支部联系员工班级或员工支部制度,发挥教师党支部在联系群众、“教书育人”中的作用。

第九条 加强支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请示汇报制度、联系群众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等。

第十条 加强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支委会班子健全,委员缺额及时增补。支部委员要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教师党支部工作职责

教师党支部是党在高校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教师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要通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和育人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教师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在公司党总支的决议,团结教职工、保证教学、科研、育人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严格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向党员布置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定期制订、检查支部年度目标,认真考核党员目标管理实施情况。

3.教师党支部委员会要支持教研室主任的工作,经常与教研室主任沟通情况,对教研室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党支部书记参加讨论决定本教研室的重要问题,包括工作计划,教师的课程安排、进修、职称评聘等。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教职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规定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尤其要做好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的党员发展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坚持每季度作一次考察鉴定,及时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按照交纳党费标准,按时收缴党费并定期公布帐目。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关于员工党支部建设的暂行规定

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员工党支部是公司党总支在系部建立的基层组织,是联系广大青年员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员工的核心,是完成学院根本任务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 员工党支部一般按系部设立。党员人数少的,可按相近专业成立联合员工党支部。党员3人以上(至少3名正式党员)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不足3人的党支部,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党支部书记,每届任期两年。

第三条 员工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政治和业务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联系群众、在员工中有较高威信、有奉献精神的员工政工干部或入党时间有两年以上的员工党员担任。

第四条 员工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坚持“三会一课”制,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引导员工党员在专业学习、社会工作、遵纪守法和执行学院规章制度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教育他们增强党性,提高政治素质。

第五条 及时做好新生党员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按时收缴党费。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工作,及时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第六条 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员工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中低年级员工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建设规划和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及时把一些符合入党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员工吸收到党内来。

第七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分析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广老员工团结到党组织的周围。

第八条 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和帮助贫困员工、后进员工和有心理障碍的员工。坚持党员联系党外群众,支部联系班级制度,帮助和指导班委会、团学会开展工作。

第九条 加强支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请示汇报制度、联系群众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等。

第十条 加强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支委会班子健全,委员缺额及时增补。支部委员要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以身作则,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员工党支部工作职责

员工党支部是党在高校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青年员工的桥梁和纽带。员工党支部要通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员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努力。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员工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教育和引导员工党员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习近平新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党员努力增强党性,坚持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平,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心和决心。

3.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的任务,深入了解和反映员工思想动态,关心同学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广大同学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4.教育党员以身作则,在学习、工作和各项社会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用模范行为带领同学创优秀校风、系风、班风。

5.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强化群众对党员的监督,严肃组织纪律。

6.在系党总支领导下,帮助系团总支、员工会开展团组织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协助党总支指导党章学习小组活动,支持和帮助共青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

7.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建立和发展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把优秀员工吸收入党,保证新党员质量。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发展党员预审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入口关,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党组织及时、准确、全面的了解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一、预审的组织机构

1、公司党总支负责对员工发展对象进行初步预审,校组织部负责对教职工发展对象和经过公司党总支初步预审过的员工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2、公司党总支组织员具体负责预审的日常工作,如预审材料的接收、对不合格材料提出具体要求、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与送审支部及时进行沟通和反馈,提交预审小组会议讨论预审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等。

二、预审的时间

预审工作一般在发展对象材料准备齐全后,召开支部大会前进行。预审小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公司党总支确定。

三、预审的程序

1、接收各党总支、支部送交的预审材料。材料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团组织推优材料、思想汇报(一季度一次)、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员工发展对象应附有学习成绩、综合积分、奖惩材料、年度考核材料(教工)、政审报告、支部综合考察意见等。

2、审查材料。先由各党总支、支部的组织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再由组织部的预审小组成员负责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是否符合发展党员的标准。

3、填写发展党员预审表。预审表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申请入党时间、确定积极分子时间、党校培训时间、确定发展对象时间、培养联系人、材料把关人、奖惩情况、预审综合意见等。

4、预审小组向发展对象所在的支部反馈预审情况,对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5、预审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发展对象将通知所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正式讨论其入党问题。

6、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为预备党员者,将正式提交到公司党总支审批,并将员工预备党员、教工预备党员分别报组织部备案。

四、预审的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标准、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上级党组织及公司党总支的有关文件精神来对待党员发展预审工作,要求做到严肃认真、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五、本制度由公司党总支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关于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的规定

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和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要在每学期开学之初,向党员报告新学期党支部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应向党员就本学期支部主要工作进行汇报总结。

第三条 支部学期工作计划应根据公司党总支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中心工作和支部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

第四条 支部工作总结应对照工作计划的内容和支部目标管理方案,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新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部门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第五条 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遇到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六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部委员会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第七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应经过支部委员会认真讨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

第八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上报到公司党总支。

第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关于坚持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司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对坚持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支部请示报告、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公司党总支请示报告。

第二条 党员向党支部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支部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

第三条 请示报告的方法:

(一)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在会议上进行请示汇报,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口头汇报。

(二)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每季度一次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三)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第四条 落实党员请示报告制度,一是要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理话;二是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三是党支部要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针对党员汇报的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 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和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

(二)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今后的计划安排。

第六条 党支部向上级请示报告的内容与党小组请示汇报的内容基本相同。

第七条 党支部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工作,一般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公司党总支请示汇报一次,有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指定的成员代表汇报。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第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关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司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保证党员能够及时编入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增强组织观念,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党总支统一管理全院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

第三条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应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并妥善保管。若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并通过机要交通转递。

第四条 教职工党员调离我司,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办理转出党员组织关系手续。教职工党员因国内进修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离校6个月以上,经党组织同意,应在离校1个月内,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离校时间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由所在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信,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返校后,应在一周内到所在党组织报到,参加组织生活。

第五条 教职工党员公派或因私出国,其党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党组织保存。出国按期返校者,本人应在一周内到所属党组织报到,党组织应接受并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出国长期定居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一年未归,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公司党总支,逾期回国的党员,要求恢复组织生活的,本人要向所在党组织申述理由,党组织应根据他们的外在表现,超期理由、错误情况和认识程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党总支研究决定。

第六条 员工党员因毕业分配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应及时转出党员组织关系。

第七条 党员所出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所去单位所在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第八条 预备党员未按规定及时转出党员组织关系,预备期满后,原隶属党组织一般不应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第九条 党员办理离退休手续后,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离退休党组织。

第十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由本人不慎丢失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应在一个月内主动向原隶属党组织说明情况,党组织在查明情况后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出具相关证明,报学校组织部予以补转。

第十一条 转入我司的党员应在到校工作、学习后一个月内办结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由市外转入的,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经榆林市委组织部接转后,由公司党总支转递给所去的党支部。

第十二条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是预备党员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正式党员的,应视为自行脱党,报公司党总支批准,予以除名。

第十三条 严禁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此类问题,严格按照党纪有关规定,及时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流动党员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使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我司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辞职、退职、留职停薪党员的管理

1.党员要求辞职或退职,经学校批准后,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接收单位;暂时无接收单位的,转到县(区)以上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中心)的党组织或本人户口所在地党组织。

2.对准予办理留职停薪的党员,有固定就业单位的,其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无固定就业单位的,组织关系暂存原所在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将其作为流动党员实行教育和管理,并介绍其到党总支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3.党员要求辞职、退职或留职停薪,未获学校批准的,不得擅自离职,擅自离职经批语教育仍拒不返回的,党组织可区别不同情况对其作出处理。

二、因公外出党员的管理

1.党员受组织委派单独在外工作、开会、学习、培训等或从事科技开发、生产经营、科技等活动的,有固定地点、时间在3至6个月的,由党员本人持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介绍信到党总支办理临时组织关系(党员证明信),并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当地党组织。组织关系难以落实或工作无固定地点的党员,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2.凡3名以上正式党员集体外出,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由公司党总支或派出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定负责人,定期联系。负责人应每季度向公司党总支或派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报一次组织生活和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

3.对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由党员本人持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介绍信到党总支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原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做到:对外出党员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继续保持与外出党员的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党员外出后不按规定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将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流动党员应做到:外出前向所在党支部和党总支报告:外出时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接受外出所在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外出期间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查验,并到党总支办理有关手续。

三、因公出国、出境党员的管理

1.凡党员因公(包括公费出国留学)出国、出境的,经学校批准后,凭省政府同意出国的任务批件,由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时到党总支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党员出国后,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党员在国外期间要主动与所在党总支或党支部保持联系,经常汇报思想、学习情况,并按期交纳党费(可一次交纳或委托他人交纳)。遇有重要情况须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党员出国、出境期满,应按时返回,并主动向党总支或党支部汇报在外情况。

3.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出国留学人员在出国期间暂不办理发展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待回国后根据其具体情况,再行研究讨论。

4.党员因公出国、出境需要延期者,应按规定办理申请报批手续。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应将其组织关系统一保存在党总支。

四、因私事出国(境)或自费出国(境)留学党员的管理

1.党员因私事出国、出境和自费出国、出境留学的,应向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出保留党籍的书面申请,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共产党员因私出国或去港澳审查登记表》,并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总支同意后报公司党总支审批。在规定出国限期内,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期限返回者,应在期限内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和党总支提出延长保留党籍期限的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经党总支批准后方为有效。对未办理保留党籍手续的,超过六个月按自动脱党处理。

2.党员出国、出境定居的,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党员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做出停止党籍的决定,停止党籍的时间从执行之日起算。

3.党员因私事出国、出境后,凡保留党籍的,应按规定交纳党费(或委托他人交纳),并经常向所在党支部或党总支汇报思想和国(境)外情况。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出国、出境党员做好思想工作,教育他们热爱祖国,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4.保留党籍的党员从国(境)外返回后,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和党总支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书面申请,并如实汇报在国(境)外情况,经党总支审核同意并报公司党总支批准后才可恢复组织生活。党员回国后,未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申请,超过六个月以上者,按自动脱党处理。

5.党员出国、出境超过党籍保留期限的,回国后须在一个月以内向公司党组织申诉理由,经党组织审查确认理由正当而又无其他问题,报党总支批准后可恢复其组织生活,但要批评教育。超过六个月以上者又未经组织同意的,一般不恢复组织生活,按自动脱党处理。

6.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若干年后又返回,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属于特殊情况的,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五、外来党员的管理

1.对外来党员(调进、分配毕业生、复转军人等),公司党组织应按规定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由党员本人持原单位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党总支办理接转手续,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凭党总支的接转通知,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2.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有关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验证后应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同时报党总支备案。党支部要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它党内活动,收缴党费,并分配他们做适当工作,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内有关内容。

3.没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或未经过公司党总支接转的,党总支、党支部都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六、校内流动党员的管理

1.党员因工作需要,在校内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流动的应及时接转校内组织关系。由党员本人持原工作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介绍信,到党总支办理校内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党员在本党总支范围内流动的,由党总支将其组织关系直接转入相应的党支部。

七、离、退休党员的管理

1.党员离休、退休时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党员离退休后,应将其组织关系转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教研室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方案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司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教研室岗位设置管理,实现院内岗位总量控制管理,促进院内人员的合理流动与结构整体优化,促进优秀人员向专业管理一线流动,形成内部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与管理,促进管理创新,提高管理人员的执行力。

二、实施原则

1.科学设岗,一专业一岗。坚持从专业发展、团队建设和员工服务的需要出发,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教研室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岗位要求,规范设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动态管理。

2.稳定骨干,择优配置。以高职称和高学历教师队伍为主体,注重向有教研室工作经验教师倾斜。

三、实施范围

我司在岗的所有教师均可提出申请。

四、岗位设置及待遇

共设置6个岗位:化学教研室主任、化工教研室主任、油气教研室主任、过控教研室主任、材料教研室主任、石油教研室主任。

待遇:减免60课时/年。

五、岗位聘用

1.岗位聘任领导小组

组长:刘晓英 闫龙 成员:王爱民高平强 王金鹏

2.岗位聘期为3年,以人事处出文为准。

3.聘用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填写《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教研室岗位聘用申请表》申请岗位聘用。

(2)岗位聘用。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受理申请,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和表决,提出教研室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并将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3)聘用岗位的复核。人事处按照岗位聘用条件对上报的教研室岗位聘用人员进行复核。经复核有异议的需要重新组织聘用。

(4)公示。经研究确定批准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程序、过程和评审结果有异议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岗位聘任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始于1946教研室岗位聘任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日


政治面貌


职 称


参加工作

时 间


入党时间


学 位

学 历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现任职务


任现职时间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岗位名称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资格审

查意见













1.此表可以打印,表内本人签名栏必须手写;

2.简历从参加工作写起,主要填写行政岗位及职务变化情况;

3.参加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将此表填写后交于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